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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葛洲坝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及上级有关部门部署安排,根据《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现以下工作目标:一是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两级集团关于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关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二是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三是坚持安全生产“零死亡”目标,全力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提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实现企业安全发展。
  三、组织保障
  (一)成立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胡德明担任,副组长由总经理陶桓林,副总经理王英担任,成员包括其他公司领导、高管。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组织实施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副总经理王英担任,副主任由安全管理部主要负责人担任。安全管理部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了解、掌握所属各单位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主要经验、正反典型,研究分析专项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请示汇报并提出解决建议,整体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督导组组建和协调沟通;负责指导所属各单位专项整治工作。
  (三)组建公司专项整治工作巡查督导组,采取安全巡查督导、随机抽查、调研访谈等方式,及时了解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查核实际效果,总结推广经验,督促解决问题。公司所属各单位也要相应成立专项整治工作督导组,具体指导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督导组主要职责:传达国务院安委会、两级集团有关要求及公司具体部署,督促指导所属各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并取得实效;总结推广所属各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典型经验、做法,发现和分析存在的问题并督促解决;加强上下联系、沟通信息,及时向公司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四、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集中开展学习教育。
  各单位要安排专题学习,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理解,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分级分批组织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作为重要内容;组织集中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抓住典型案例深入剖析,用鲜活事例启发思考,通过领导干部带头讲、专家学者深入讲、一线工作者互动讲,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走深走实。
  2.深入系统宣传贯彻。
  各单位要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在报、网、墙、微等平台开设专题专栏,推出重点报道、学习文章、访谈评论等,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强灾害事故科普宣传教育、安全法治宣传和安全体验教育,在有条件的场所设置专题展板等,以多种方式开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宣讲工作,积极推进安全宣讲进企业、进现场、进班组;结合安全事故通报、安全事故分析会等曝光安全生产典型问题,开展身边典型事故大讨论、事故肇事者(受害者)“现身说法”等活动,强化警示教育,增强全员安全意识,营造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丝毫放松不得的氛围。
  3.加强党组织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发挥党组织集中统一领导的政治优势、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体制优势和党的组织优势,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综合治理,实现安全生产与生产经营协调发展;落实各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健全安全生产考核评价体系,落实干部安全生产履职情况任职考察,促进各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尽责。
  4.加强安全管理队伍建设。
  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保证分管安全领导配置到位、独立安全管理部门设置到位、安全管理人员依法配置到位,推进工程项目安全总监(安全副经理)配置,全力支持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工作;健全安全管理人员激励机制,扩大安全管理人员选录渠道和职业发展通道,建立以注册安全工程师和专业生产技术人员为主的专职安全管理队伍,着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安全管理队伍。
  (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健全落实以主要负责人为重点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
  (1)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单位要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所有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法治教育,提高全员守法自觉性,推进安全生产明白卡制度,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督考核机制,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强化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监督检查,推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2)落实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强化落实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法定责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带头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由主要负责人担任,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定期开展工程项目安全检查,安全生产关键时间节点要在岗在位、盯守现场,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加强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监督和考核评价,促进主要负责人全面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
  (3)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公司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履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各单位绩效挂钩;落实企业班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建立和完善班组建制,按照作业面或者作业人数落实自有员工管理;严格落实班组日常安全管理基本要求,落实师带徒制度,打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最后一公里”;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班组和一线从业人员要严格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岗位安全生产规程,形成“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
  2.健全完善规范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体系。
  (1)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 33000-2016)和行业专业标准化评定标准的要求自主建设,积极推动安全生产示范项目建设,从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和持续改进等八个方面,建立与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重点的自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各单位要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运行过程中,根据人员、设备、环境和管理等因素变化,持续改进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持续开展建设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审和动态评估,组织协调好与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有效衔接。
  (2)保证安全投入。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健全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确保足额提取、使用到位;坚持科技兴安,严格落实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支持政策,强化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研究与应用,推动“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加强从业人员劳动保护,配齐并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
  (3)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从业人员尤其是承(分)包商人员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教育培训,保证足够培训学时,确保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落实作业现场实名准入机制,保证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和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充分利用国家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支持政策,加强安全人才培养。
  (4)严格安全生产遵章守规。保证规章制度、规程规范特别是强制性标准(条文)贯彻执行,严格执行监督和问责追责,确保安全生产依法合规;健全反违章工作制度,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反违章工作职责,及时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和违反操作规程行为,促进安全生产遵章守规。
  (5)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中国能建安监信息管理系统以及集团股份公司安全管理信息化平台,以信息化促进公司安全管理上下贯通、左右衔接,提高安全监管水平;推动安全生产智能装备、在线监测监控、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等信息化应用,加强基层基础数据和管理信息采集上传,提高安全生产信息化水平。
  3.健全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
  (1)健全安全风险防控机制。
  一是加强安全风险辨识评估。针对本单位类型和特点,科学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健全集风险识别、评估、预警及防控于一体的闭环管理体系;定期组织专业力量和全体员工全方位、全过程辩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持续更新完善;安全风险评估过程应突出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聚焦重大危险源、劳动密集作业场所、高危作业工序和受影响人群的规模;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评估,加强动态分级管理,科学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实现“一项目一清单”。
  二是严格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健全安全风险管控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较大及以上风险由公司本部进行管控、一般风险由项目(工厂)进行管控、低风险由班组管控”的要求,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严格安全生产重点监控项目确定和监督管理,强化重大危险源全过程管理,严格高风险和劳动密集作业场所限定人数管理,加强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和高风险作业许可管理;新业务、国际业务类工程项目要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加强专业人员配备,按照“一项目一策”的管理原则,结合项目实际制定并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三是落实安全风险警示报告制度。各单位要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设置安全风险及危大工程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确保每名员工都能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要落实应急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应急准备和监测预警,开展应急能力建设评估,筑牢安全风险防控最后一重保障;要健全安全风险报告制度,落实主要负责人安全风险管控和报告工作全面责任,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按规定向公司有关部门报送风险清单,对确认的重大危险源按规定报公司备案。
  (2)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一是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各单位要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记录、通报、报告等重点环节的程序、方法和标准,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尤其要强化对起重吊装、深基坑、高边坡、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桥梁、轨道交通、大型洞室等工程安全隐患的排查。
  二是严格落实治理措施。严格安全隐患闭环管理,公司将按照“隐患就是事故”的原则对隐患整改不力、措施不落实的比照一般生产安全事故问责处理;各单位要按照有关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在向有关部门和公司报告的同时,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各单位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要将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4.推动企业融入安全生产社会治理。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在全面安全风险评估研判的基础上,各单位主要负责人通过各种方式途径,向全体员工公开落实主体责任、健全管理体系、加大安全投入、严格风险管控、强化隐患治理等情况;加强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严格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主动配合有关部门监管工作,严防安全生产失信行为发生;完善和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企业内部监督;2021年底前,所属各单位必须全面实现公开向全体员工作出安全生产承诺。
  (2)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将安全文化纳入企业文化整体推进,加强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强化宣传和警示教育,丰富安全活动,凝聚安全理念,营造人人关注安全、人人参与安全、人人监督安全的安全文化氛围,用统一的安全文化对全员的行为进行规范和引导,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努力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转变,从根本上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3)加强安全技术服务支撑。依托中国能建、集团股份公司及公司优势,加强内部专业化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建设,提高专业化安全技术和管理服务水平;积极推行、依法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发挥安责险参与企业安全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功能。
  (三)深入开展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紧紧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目标任务,深入开展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面提升公司本质安全水平。
  1.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整治工程项目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履职不到位,安全责任制不完善、安全投入不到位、安全培训不到位、应急管理不到位,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符合规定,赶工期、超能力、超定员组织生产,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不落实等问题。
  (2)深化承(分)包“安全+”管理。对照《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承(分)包安全管理隐患判定标准(试行)》(中能建股发安监〔2018〕34号),重点整治违法分包、以包代管,未将承(分)包方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承(分)包方准入、过程管理、考核评价等管理要求不落实;未将承(分)包商纳入班组安全建设,未对承(分)包商落实自有员工管理,实名制管理不落实等问题。
  (3)严格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对照《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危大工程安全管理隐患判定标准(试行)》(中能建股发安监〔2018〕88号),重点整治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深基坑、高支模、高边坡、起重吊装等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编制、审核、论证、交底、未按方案实施以及未落实旁站监督等问题。
  (4)加强高风险工程安全管理。重点整治隧道、桥梁、轨道交通、大型洞室等高风险工程项目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制定和落实不到位,应急管理体系不健全,专业人员配备不到位,《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落实不到位,安全风险识别、分析、控制等措施不力等问题。
  (5)强化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对照《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现场设施安全管理隐患判定标准(试行)》(中能建股发安监〔2018〕87号),重点整治起重机械及起重工器具、临时用电、脚手架、安全设施、临时消防设施等方面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作业单位资质和作业人员资格不满足要求,设备设施安装、运行、维修、拆除等环节安全管理要求不落实等问题。
  (6)严格安全生产遵章守规。重点整治未将反违章纳入常态化、制度化的日常安全管理,未建立反违章工作制度,未及时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和违反操作规程行为;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劳动密集作业场所等高风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措施不落实;《作业人员行为安全十项禁令》不落实等问题。
  (7)严格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重点整治新入场人员三级教育不到位、待岗转岗人员岗前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施工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安全教育流于形式,培训学时不符合规定要求等问题。
  2.电力生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重点整治“两票三制”未严格执行,设备检修作业、带电作业、动火作业、燃料装卸、灰渣处理等重要环节和重点领域风险管控不到位,电力网络安全防护措施不完善,电力设备安全管理不到位,水电站大坝安全管理措施不落实等问题。
  3.消防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重点整治储存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储存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畅通,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仓库等作业场所消防措施不落实。
  4.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对照《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整治整合后的矿山管理不规范,纳入整合的生产系统仍然“各自为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履行不严格,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不按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建设、生产,未及时填绘图纸,现状图与实际严重不符;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检测检验;尾矿库未批先建、未经审批擅自加高扩容、擅自改变筑坝方式等问题。
  5.民爆物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重点整治民爆物品专用仓库设计、结构、建筑材料、安全距离以及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备、设施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民爆物品运输、储存及爆破作业单位未取得相关许可证,从业人员不具备相应资格;违反民爆物品运输、储存及爆破作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等问题。
  6.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重点整治临水临崖、连续长坡下坡、急弯陡坡等重点路段和危桥存在的安全隐患;隧道桥梁、事故多发路口路段等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不规范;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无驾驶证及极端天气出行防范措施不到位等问题。
  7.危险废物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重点整治未按照《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未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辨识并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未落实作业审批制度,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危险废物排查不彻底,偷存偷排偷放或者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未开展安全风险评估论证,涉爆粉尘作业场所摸排和风险隐患治理不力等问题。
  五、时间安排
  从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中国葛洲坝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工作安排》见附件)。
  (一)动员部署(2020年5月)。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具体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和工作计划,并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公司所属各单位请于5月31日前将实施方案报公司安全管理部。
  (二)排查整治(2020年5月至12月)。加强分析研判,对重点工程、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督导、典型经验推广交流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健全落实长效机制,提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所属各单位要形成年度工作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并于每年12月1日前报公司安全管理部。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是安全生产领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联动,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工作专班,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务求取得实效。
  (二)强化监督管理。公司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强化责任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三)严肃问效问责。公司将坚持结果导向,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措施,确保整治效果。对专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要严肃问责。
  (四)注重典型引路。各单位要根据专项整治工作各阶段重点任务的进展及时总结发现,并积极向公司报送经验做法,以便公司及时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培育和树立一批示范单位,发挥示范表率作用,以点带面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扎实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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